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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同时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丧葬费用

2023-11-23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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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可以同时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丧葬费用。个人办理领取丧葬费手续需要的材料包括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与死者关系证明等。

  一、是否可以同时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丧葬费用

  丧葬费与丧葬补助金是不可以同时主张的,因其属于同一性质的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领取丧葬费手续需哪些材料

  领取丧葬费手续需要的材料是:

  1.个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火化收据、死者身份证、社保卡、死者养老金存折或卡、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与死者关系证明;

  2.若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与死者的关系在户口注销证明里不能清楚反映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要求写明关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死者关系),办理时需法定继承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

  3.农转非死亡人员需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的劳动保障所填写四份街道办事处盖章的《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

丧葬补助金和丧葬费用

  三、丧葬补助金的分配情况

  找法网提醒您,丧葬补助金可由死者的近亲属协商分配,可以平均分;但如果一方支付了较多的安葬费用、或者部分人员生活比较困难的,也可以协商不平均分配。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来给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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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是否必须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法律分析:抚恤金和丧葬费不属于遗产,是对死者亲属所发的,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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