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选择解除房屋买卖协议,由该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另一方拒绝行使解除权的,可以要求该方继续履行该协议、采取补救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的具体流程如下:
1.询问商品房的价格、配套实施等基本情况;
2.确定购买的房屋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缴纳首付款或者全款;
4.如购买的是预售商品房,由开发商办理预售备案登记。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二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找法网提醒您,在房屋交易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查清房屋权属,尤其是该房屋是否为共有。最好签约前一个小时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查,确保最后时刻该房屋产权情况,防止出现错漏;
2.房屋是否为房改房,因为房改房五年内不得转让,五年后如要转让,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的权力,会影响到买卖合同的效力;
3.户口情况,卖方的户口一定要迁出,否则容易出现纠纷;
4.买卖合同要注意明确以下易被忽视的费用:房屋维修基金、房屋内自有的设备清单(可能是物业管理单位提供的)、水电煤、上网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