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不一样,具体如下:
1.性质不同。赔偿损失具有补偿性,受害方只能在所受损失范围内提出赔偿;而违约金兼具惩罚性与补偿性,只要有违约行为,即使没有损失也应支付违约金。
2.构成条件不同。赔偿损失以损害事实为必备条件,支付违约金则无此要求;赔偿损失在主观上有时要求有过错,支付违约金则不以过错为要件。
3.赔偿损失不具有预先约定性,属事后计算,支付违约金则有预先约定性,应按事先约定执行。
违约金赔偿金不可以并用。因为如果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所以,违约金和赔偿金只能选择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不付违约金的,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另一方可以收集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者通过仲裁的方式要求裁定对方支付违约金。找法网提醒您,如无财产,违约方将被公安机关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