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签了贷款批不下来,购房人可以先向银行咨询贷款无法办理的原因,再针对原因采取降低贷款金额、提供其他担保物、换贷款人等措施。如果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付清剩余房款。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签完购房合同后卖家违约买家可以与卖家进行协商,要求卖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找法网提醒您,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购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姓名和地址;
2.购房合同中关于房屋面积、价格和数量的具体内容;
3.购房合同关于违约条款的内容;
4.购房中附带的条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