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协议后能退。购房人可以与出卖人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如果已经支付了定金的,定金无权请求退还。或者发生了购房方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法定情形,此时如果购房人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购房合同订立补充协议需要遵循平等公平的基本原则、细致原则、权利与义务对应原则、举证责任原则。找法网提醒您,协议应详细写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正文内容或将主合同作为附件,最后交由双方签字确认署明日期。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