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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2022-04-10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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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产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对此,办理房产证需要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房产证变更登记申请表等材料。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有所帮助。

  一、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购房者在办理产权证时应准备的材料如下:

  (一)应提供房屋全款发票复印件;

  (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外省市人需提交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复印件(如是联名购买,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房产分割协议书,外省市共有人需提交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复印件);

  (三)房屋契税;

  (四)面积差补充协议原件;

  (五)房屋产权交易登记申请表(需客户本人签字、按手印)原件;

  (六)公共维修基金专用收据;

  (七)购房合同副本原件。

办理房产证

  二、房产证办理流程

  (一)确定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2-3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并在《合同》中对其加以约定,也可以到本地的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二)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三)必备材料之——测绘图(表)

  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取得途径有三种:开发商处(携身份证);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或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四)领取相关文件

  集齐必要的申请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五)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这两笔款项需向房产所在地区的办或者指定的代收缴纳,作为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缴费后务必保留好缴纳凭证,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六)提交申请材料

  (七)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三、无法办理或长期得不到房产证的情况

  (一)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楼盘的大确权

  (二)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三)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建筑队等,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四)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五)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六)楼盘被法院查封;

  (七)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八)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九)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十)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确权;

  (十一)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

  (十二)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十三)房屋契税尚未缴纳;

  (十四)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

  (十五)提交办理房产证的文件不合格;

  (十六)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产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知识,房产证的办理需要根据法定的流程进行办理,我们要带齐一系列的证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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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那么,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是什么?  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主要内容如下:  出售方:  1、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  购买方: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此外,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延伸阅读:2013房产如何登记  我国将建立房产统一登记制度。通过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等措施,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由一个部门承担。  现状:国务院部门职责分工不尽合理,存在不少职责交叉、分散问题,有的长期得不到解决,严重影响行政效率和政府权威。  为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实现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整合分散在国务院不同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这次改革提出三个方面的整合重点:  一是按照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等,分别由一个部门承担。  二是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解决这些机构过于分散、活力不强的问题。  三是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管理的资源。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  要求:对其他职责交叉、分散问题,也要求按照上述原则整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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