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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过户怎么办理

2022-03-28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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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产过户不仅有常见的买卖关系,而且还存在赠与关系,赠与关系也是房产所有权的转移。其实赠与房产过户可以分为亲属间的赠与还有无偿赠与。那么您知道房产赠与过户怎么办理?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产赠与过户怎么办理

  (一)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领取赠予公证书;

  (二)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三)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取完税证明;

  (四)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

  (五)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固执》;

  (六)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

  (七)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

  房屋赠与就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一种行为,这种房屋赠与一般多是父母将房子赠与给儿女,但也可以发生在其他人之间。而从法律的规定中了解到,房屋赠与行为要是不办理的话,那么受赠人的合法利益就有可能得不到保障。因此,建议在签订了房屋赠与合同之后,最好还是办理一个登记为好,这样才能避免日后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赠与房产过户

  二、房屋赠与过户注意事项有哪些

  赠与双方不要因为想要节省过户费用而采取赠与方式进行过户,这样做存在风险。虽然您可以在公证处取得赠与公证书并办理产权过户,但这赠与过户的性质与买卖过户不同,以下几点赠与过户注意事项你必须看清楚:

  (一)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买卖行为。

  (二)赠与过户办理产权登记的税费的时候税费标准与继承过户和买卖不同;

  (三)若进行赠与公证,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由此可见,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过户,最好采用赠与的方式,这要比买卖过户划算很多。杭州房屋赠与过户费用包括契税、公证费、评估费、房屋登记费等,除了契税相对多些外,其它税费缴纳的很少。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的时候,双方需要拿着合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这样才能顺利完成过户。

  三、夫妻之间赠与房产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吗?

  有的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后双方感情破裂起诉离婚,赠与房产的一方反悔主张撤销赠与,另一方主张继续履行赠与合同,请求法院判令赠与房产一方办理过户手续。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三种夫妻财产约定的模式,即分别所有、共同共有和部分共同共有,并不包括将一方所有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的情形。将一方所有的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也就是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虽然双方达成了有效的协议,但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一节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合同法对于赠与问题有比较详尽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婚姻家庭领域的协议常常涉及财产权属的条款,对于此类协议的订立、生效、撤销、变更等并不排斥合同法的适用。

  在实际生活中,赠与往往发生在具有亲密关系或者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合同法对赠与问题的规定并没有指明夫妻关系除外。一方赠与另一方不动产,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是完全可以撤销的,这与婚姻法的规定并不矛盾。我国采取的是不动产法定登记制度,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发生的权属变动均需经登记才产生效力。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大家总结的房产赠与过户怎么办理的相关法律知识,赠与房产是赠与人将自己的房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实际上就是房产所有权的转移,一般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来实现。具体的情况可以到找法网咨询专业的律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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