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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签定具备条件

2022-02-20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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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生活中许多开发商为了尽快收集资金,显示自己房屋售出成绩,常用的办法就是与潜在的购房者签订认购书的同时收取一定数额的定金。那么,认购书签定具备条件?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关于认购书签定具备条件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认购书签定具备条件

  1、所购的房地产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即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采用内部认购等方式与购房者签订该商品房的认购书,该楼宇认购书会因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有关商品房预售条件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2、认购书要具备合同生效的主要条款,至少要包括如下条款:认购房屋的位置、面积、单价、总价及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间等,否则认购书无法实际履行,没有产生效力的事实基础。

  二、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要把握好时间

  鉴于商品房认购书的合同性质为预约合同,是独立的有效合同,故认购书只要在开发商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后就可以签订,或者认购书应当在办妥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的一段时间内签订。

  三、避免违反认购书中的约定和合法规避承担民事责任

  认购书确定了先合同义务,故违反认购书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往往会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双方经磋商最终无法签订正式合同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出卖人应当将收取定金返还给买受人。

  如因当事人一方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情形,适用定金罚则;如当事人双方在合同磋商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取定金返还给买受人。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认购书签定具备条件”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违约条款约定好,限制好房地产开发商恶意违约,及时主张赔偿双倍返还定金之外的其他损失。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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