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婚后买房的财产纠纷,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以约定结果为准,协商不成的,就要根据产权登记情况、出资情况、贷款情况等因素来分析财产归属。
(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二)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
(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可以考虑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一)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三)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许多夫妻婚后购买房地产的:“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的或者捐赠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应当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关于有争议的房子的具体划分。
《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儿童、妇女的权益。”
《法院关于处理离婚案件财产分割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8条:“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具体的处理也可能有所不同。第十三条:“夫妻共有的房屋不宜单独使用的,应当根据双方的居住条件和照顾子女或者一方无过错的原则,将房屋分配给一方。
以上就是关于婚后购房离婚后怎么分的解答。有可能是夫妻在婚后全款购房,也有可能是按揭贷款购房,当然也有可能是夫妻的父母各自出资购房,总之情况不同,那么实际在离婚的时候对房产的分配也是存在差异的。如果您需要这方面的法律帮助,欢迎在线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