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买卖发生房产变更的一般需要以下这些手续:(一)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二)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实际交易对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三)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买卖双方到房产交易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四)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五)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支付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民法典规定,房屋物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要变更房屋产权的,就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房屋变更登记需要的资料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综上所述,在某些情况下,比如离婚、买卖房产等情况下,需要变更房产的产权,那么该流程该如何进行,可以参考以上,即需要准备以上规定的各种资料,以证明房产与房东的关系,房东与房客之间的约定,重新建立房产与新房主的关系等证明资料,必须要确保房产资料的完整转移。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房屋产权变更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内容,如果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