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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是怎样

2021-11-03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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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会雇佣他人为自己做事情,那么在这个雇用期间,如果雇工遭受了人身损害的情况,需要进行医疗支出的话。那么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是怎样?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是怎样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4、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人身损害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人身伤害赔偿应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中短期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应为一年。

  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以下四种情况,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一年。

  第一是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第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第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第四是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损毁的,那么这四项诉讼时效是一年。

  三、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1、受调整的法律不一样、解决纠纷的法律程序不一样。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受劳动法的调整,有纠纷时要先仲裁再诉讼。而雇佣关系受民法调整,产生纠纷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2、主体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非常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

  3、提供劳动者与接受劳动的地位不同。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此外,劳动者不得同时与2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关系。而在雇佣关系中,雇员仅在雇佣工作的范围内听取、接受雇主的指示,除此之外,雇员不受雇主的任何管理和约束,还可以先后为不同的雇主提供劳务。

  4、享受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解除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公司要缴纳社保等。而雇工则除了工资,无其他的福利待遇。

  综上可知,我们知道雇工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是怎样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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