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员应拒绝收货。
2、药品的采购应根据我院临床用药的需要对购进药品的数量进行科学预计,并应遵循勤购勤销的原则,尽量减少药品库存。采购药品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生物制品不少于六个月、其它药品不少于一年)。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签收、入库,对效期不足6个月药品,加强养护管理及陈列检查。
3、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采用避光、干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
4、药库保管员要严格填写入库验收记录,必须将药品的供应单位、名称、规格、产地厂家、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书写完整。
5、根据一般处理规律,适量制定申领计划,避免药品挤压失效。
6、存放药品时掌握,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旧货未尽,新货不出的原则。
7、各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时,应控制品种、数量和有效期,既要保障临床用药的需要,又要防止过期失效。
8、药房对距失效期3个月的常用药品不能领用,必须计算在药品用完有1个月的时间。
1 外界因素:外界因素对药品有效期的影响,在很早就有关注,如:温度、湿度、光照等等,在药品标准中也有规定,我们也不再过多探讨。
2 人为因素:即人为改变有效期的行为,如:媒体曾曝光的某药业更改批号情况,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应当予以相应的法律制裁,我们也不过多讨论。
3. 工艺因素:保证成品药的生命周期与原、辅料的生命周期一致性;保证生产过程中将干扰因素降至最低。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证其质量的期限药品。有效期是根据药品的稳定性的不同,通过稳定性试验,研究和留样观察合理制定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药品效期管理的处理流程的相关内容。以后不管我们是在医院买药还是在药店买药,首先就要看一下药品封面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避免买到过期的药品,不然不仅起不到治疗的效果,还可能会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