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执
法人员在查处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时,争议的焦点在于如何正确理解和认定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在使用环节的使用行为。在此,有必要明确和区分“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医疗器械使用环节、医疗器械使用行为”这三个概念的含义。
一是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是指使用医疗器械为他人提供医疗等技术服务的机构,包括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取得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依法不需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血站、单采血浆站、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机构等。
二是医疗器械使用环节。
三是医疗器械使用行为。对使用环节的医疗器械使用行为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