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2008房地产纠分实行厅一直叫我要去找被告方但是找不着该怎么办,实行厅说找不着人她们没法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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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基层
法院执行不作为,建议申请提级执行;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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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级法院提出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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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经常与执行法官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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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