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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消毒柜 两次到货都破损

2013-11-2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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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上周的双11网络购物节中,全国上下都见证了网购的疯狂。据统计,今年上半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7542亿元,同比增长74.3%,但随着网络购物的增长,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开始增多。据统计,今年以来,仅中山...

  在上周的“双11”网络购物节中,全国上下都见证了网购的疯狂。据统计,今年上半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7542亿元,同比增长74.3%,但随着网络购物的增长,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开始增多。据统计,今年以来,仅中山市一级消委会就接到消费者网络购物咨询35宗,有关网络购物投诉6宗。市消委会表示,目前网购投诉主要集中在商品质量、售后服务、货不对板、虚假信息和快递五大问题,明年开始实行的新消费者保护法有望强化保护网购消费者权益。

  案例:1、网购手机不能充电 经销商不理会

  消费者邓先生的妻子通过网络购买了一部手机,今年2月25日收到经销商通过快递发来的手机,次日就发现手机不能充电,随后拿到该售后服务中心检测,检测后发现手机有质量问题,消费者立即联系经销商客服办理换机手续,并将检测工单和发票照片发到经销商的客服邮箱,向经销商反映过很多次,但对方却一直拖延和不搭理。

  经市消委会的介入,经销商最终同意退回消费者的手机费用。市消委会介绍,除了质量外,售后服务、货不对板、虚假信息都是网购投诉中主要的问题。因此消费者在通过网络购物时,应选择大型的、知名的、口碑良好的经销商。妥善保管好相关发票等购物凭证。消费者不要盲目点击不可靠来源的网络链接。

  2、网购消毒柜 两次玻璃都摔碎

  消委会方面表示,网络购物相对于实体购物存在的第二大问题就是快递运送问题,由于这项服务并非由卖家亲手处理,且运送过程难以预计,因此很难保证产品完整无缺。

  中山消费者许先生通过网络购买消毒柜,两次到货均破损,消毒柜玻璃全碎。第一次快递送货时发现问题,许先生未签收,商品原路退回。第二次快递送货时,包装外观没问题,但许先生拆开又发现货物均破损。

  市消委会提示,消费者在接收到包裹后,应该向快递员提出当面验收。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

  展望:“新消法”让网购者有“后悔权”

  市消委会介绍,2013年10月25日颁布并将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三个方面强化了网购消费者的维权保障。据介绍,新法新增网购等非现场购物信息披露制度。新法将加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将有助于明确经营主体,解决非现场购物面临的突出问题;有助于消费者掌握全面信息对商品进行客观分析和作出正确选择。

  另外针对网购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消费者难准确掌握商品实情的问题,新法特在经营者义务一章新增加了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赋予消费者购物“后悔权”,消费者有了冷静期的保障。当然使用这一特权有一定的限制,如要承担运费,还有少数商品不适用退货,这也是消费者要注意的地方。

  中山市消委会还表示,新法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为第三方,承担有限责任,即在无法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情况下,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这样的规定有助于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履行应尽审核义务,有助于解决实践中网购异地消费,一旦发生纠纷难以找到经营主体的突出问题,有助于消费者索赔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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