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律师民事相关案例

最新咨询
法律问答
婚前父母买房给子女,登记证子女名下,但是未还清贷款。还是双方?
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无需分割。为了减少纠纷,可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对房产进行约定。
我丈夫和我婚前买的房子,现在要离婚了
婚前购买的房子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其他约定则平分。小孩尚未年满2周岁,判决离婚的话,一般抚养权归女方。
我老公名字的房子以我公婆的名义贷款我们夫妻签字我有没有还贷责任的
你们夫妻签字有可能是作为担保人,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结婚彩礼到底属于谁
一、法律上陪嫁和彩礼归谁1、法律上陪嫁和彩礼归谁,要看情况来定。具体是:(1)如果是婚前的陪嫁,那么属于女方;(2)婚前的彩礼属于男方赠与女方,属于女方的财产;(3)如果是婚后的陪嫁和彩礼,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彩礼由谁来返还由于离婚案件涉及男女双方以及子女的人身权利,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故离婚案件中一般不存在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而且,彩礼的给付实际也是以男女双方为利益对象或者代表。因此,应当区别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1、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男方以女方为被告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的,不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实际收受人为第三人。而应以男女双方作为彩礼返还的权利人与义务人。一方以不是彩礼的实际给付人或者实际收受人为抗辩,拒绝返还彩礼的,不应予以支持;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的,由于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并不局限于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在彩礼的用途上,既有可能是女方个人所用,也有可能是女方家庭所用、还有可能为男女双方所组建的家庭所用。因此,一般可列女方为被告,如彩礼实际收受人为女方父母或其他人,则可考虑列实际收受人为共同被告。这样既符合婚约财产纠纷特质,也有利于真正解决纠纷。
男人婚前首付买房,婚后一起还贷的房间书上应该写女人的名字吗?
法律分析:结婚前买房子可以写双方的名字,只要双方协商一致且自愿合法,就可以写在房产证上写双方的名字。一旦写上双方的名字,此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贷款买房,夫妻也应一起承担还贷责任,离婚时,应当共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