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法律问答

该商铺的租赁协议表明了以下几点:1。承租人向出租人出租这家商店,租期为三年。2.租赁期内不得转租给第三方。3.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1万元以上。如果承租人未能按月支付租金或自愿放弃租赁,押金将不予退还。现在承租人已经使用了四个多月的租赁期。由于经营不善,已与出租人协商减少租金或转租房屋,但出租人明确拒绝。请问律师,如果承租人自动放弃租金,除了协议中的押金外,是否还需要赔偿出租人所有方面的经济赔偿?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在押金之外进行经济补偿是否合理?如何计算赔偿?感谢律师的帮助

2022-07-02 10:01: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争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转租。《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承租人不能擅自转租,须经出租人同意。《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租赁的房租能否转租主要取决于协议约定,如果租赁协议有禁止转租约定的,承租人转租则违背协议约定,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协议,如果协议未明确是否可以转租,若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则是违背合同法的规定,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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