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方乐律师
上海-上海
从业8年 主办律师
252
好评人数
24286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公司法的详解(三)
更新时间:2020-12-02

11.是不是对债权人不利?

当然。公司破产,不能追索股东。

12.那为何允许“有限”?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要是投资失败会倾家荡产,开公司就只能是少数人的冒险,这对社会整体不利。

13.那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对公司的“生”和“死”承担责任。“生”是出资的责任,即股东按照承诺向公司实际投入本钱。“死”是清算的责任,即公司解散的时候,股东要负责清算公司的债务。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鉴于股东往往比较分散,法律规定由董事代替股东负责清算。

14.一旦公司倒闭,债权人怎么办?

尊重游戏规则,愿赌服输,法律规定了公司破产制度,确保债权人公平受偿。但,如果股东滥用有限责任制度损害债权人利益,法律也会制裁股东。

15.怎么制裁?

法律上叫做“否认法人人格”。法律能给你的,也可以拿走。比如,当股东滥用控制权,导致公司与股东(或关联方)在财产、财务上混同,且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法院可以宣告公司没有独立人格,混同的各方要连带清偿对方的外债。



(本文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