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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吕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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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让公民对司法公正的监督权得以实现
更新时间:2015-11-03

案例:

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让公民对司法公正的监督权得以实现

20131127日上午9时,中国裁判文书网与各高院裁判文书传送平台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广东省深圳市举行联网仪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主持仪式并亲自启动了平台开通水晶按钮。此举意味着全国3000多家法院的裁判文书将集中传送到统一的网络平台上公布。裁判文书公开与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将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努力实现阳光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律师点评:20131113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5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本规定自201411日起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设立了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制度该制度要求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应该覆盖到所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除外),而不允许根据案件类型、影响大小和文书质量高低进行取舍和选择性公开。该项制度保障了公民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法官提高审判工作和裁判文书制作质量,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当然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应注意当事人隐私的保护,也应拒绝戴着面具的裁判文书出现。裁判文书的公开对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现实意义在于公众对法官裁判的监督权得以实现。具体来说,是公众对于法官据以裁判的法律证据是否真实、充分,适用的法律是否准确合理,以及进行的法理分析判断是否符合法理和逻辑进行监督与评判,从而实现公民的监督权,以对个案的监督来促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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