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劳动关系应当是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的防范措施等应当明确约定。但劳动者在现实社会中,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总是处于一种弱势的地位,单位往往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又或者签订一份应付检查的空白(形式)合同,劳动者也往往迫于工作难找的压力,不得不委屈求全接受了,尽管对自己不利。
当双方产生争议的时候,劳动者一方依然处于劣势,无论是从时间还是金钱上来讲。
争议解决途径之一:双方协商。一般情况下,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会找单位领导协商、理论,但大多数情况下是毫无作用的。且单位的拖延容易导致仲裁时效的经过,仲裁时效经过后,劳动者面临败诉风险。
争议解决途径之二:第三方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单位所在地或者实际工作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投诉,找劳动监察出面解决问题,此种方式不能说没有用。
争议解决途径之三: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程序,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制,劳动仲裁不收取仲裁费;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执行力,裁决生效后,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履行仲裁裁决,单位如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依法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争议解决途径之四:诉讼(俗称打官司)。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只有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情况下,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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