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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海斌律师
辽宁-沈阳
从业23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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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低级而愚蠢”的罪犯
更新时间:2007-01-04

同事王某是位二十六七岁的女孩子,今年刚刚由实习律师转为正式执业,业余做一种化妆品的“直销”,晚上常去听课。那晚九点多她正开自行车锁,背后忽来一人抢去她的挎包,争夺间她被推倒,腿部青肿擦伤。被抢包内有价值千余元的手机一部和几百块钱,更大伤害还是惊吓,事后报案做笔录……我们以为此案又要石沉大海,定是惯犯,歹徒模样都没看清到哪去抓?然而今日得到消息:歹徒已落网,而且恰恰栽在这起案子上。

原来,案发几天后这位同事到通讯营业厅查询打印自己被抢手机的话费清单,发现手机被抢后竟有两次打往朝阳的长途。经警方调查,被叫号码为住宅用户,他们的儿子正是行抢歹徒,顺利抓获。

在此想说的是:这个罪犯实在“低级”,抢完手机居然敢用,而且是不止一次往家里打电话!是他没意识到这是犯罪?还是没想到会被抓?还是就想去坐牢?还是……总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前不久收听一个出租车司机的谈话节目《白玉热线》,在短短的二十天时间里,有三名的哥被抢,其中一人被害,被抢金钱总计不超过五六百元,被抢车辆均遗弃野外……众所周知,的哥跑出租不可能随身携带大量钱财,销售赃车也很难,可这一抢就够成抢劫罪,最低判刑三年,害死人命几乎铸定要挨枪毙。——这样做值得吗?

以上两个案件中的“歹徒”着实让人奇怪。

有人认为:之所以如此,乃社会和“制度”使然,没有工作,没有真情,没有希望,没有信仰和追求……有的只是发泄和报复,图一时快乐和刺激,至今事后怎样,也许根本没去想……

这是一种“无知者无畏”。

我想,我们首先要做的,不是让罪犯知道打击如何有力,惩罚如何严厉,不是让他们“害怕”,而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是“无知”,他们是不是真的没有工作,没有真情,没有希望,没有信仰和追求……如果是这样就从根上治,否则只能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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