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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海斌律师
辽宁-沈阳
从业23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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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有低三下四时
更新时间:2007-01-04

大一时一位嫁了法官的女老师半开玩笑地告诫我们:“无论男孩女孩,找对象结婚最好远离法官,他们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的职业病自然而然地带到家庭和婚姻中,我‘深受其害’……”

大多数法官的确有官样和官派。老百姓之间的离婚或是欠债还钱什么的,过去法官要严加“讯问”,要深入调查取证;如今审判方式改革,说是主要由当事人举证,他们只管居中裁判,可是百姓们依然不愿打官司,不愿见法官,万不得已之时,无论是慑于其威严,还是假作毕恭毕敬为讨到便宜,百姓们多是战战兢兢低三下四。细想费解其实已经见怪不怪。

然而前日前所见闻的一幕却截然相反,一位法官低三下四乞求被告人。

十年前老宋一家的两间平房按照“政府安排”动迁了,说是以后统一安排回迁新房,可是转眼间十年过去了,老宋家回迁的事一直没有着落,拆迁办让找开发商,开发商说当初是计划经济的政府行为,他们管不起。四处上访之下,开发商从老王手里买来一处套间安置老宋,可是老王收房款十一万元后反悔,不配合办理过户登记。至今五年又过去了,老宋无奈将开发商和拆迁办告上法庭,主办法官认为告政府不妥,主动将老王追加进本案。

以下一系列“反常”便出现了——法官经过走访、调查和说服,最终老王同意开发商再给拿一万块钱他就承认当初买卖,交来房证,法官好不容易说服了开发商,老王得到一万块后却不交房证,法官十几次电话询问,称还要一万块……“老王这样做不好吧,法院的调解书已经下发了,你老总得守信,就算给我一个面子……要不您老就把钱退回来,不过我还是劝您,调解得钱是上策,不能让我落埋怨不是,算我求求您……”法官放下电话一脸难色地对我说:“唉,没办法,老王七十多岁的人了,打不得骂不得……要说这个案子我判决很容易,至于怎么执行与我无关,还不是想调解结案……”这种三方之间的陈年旧帐,调解确实是最佳方案,不仅避免硬判后强制执行的麻烦,又切实化解矛盾,是大好事。我不禁对这位法官肃然起敬。

可是随着我们交谈的逐步深入,法官讲出心里话:“现在法院下达任务,调解结案要达到一定的比例,要不为完成指标,我才不费这个辛苦呢……”

法官低三下四央求被告人,原来是为完成指令和摊派,是为自己的业绩和名利。本以为如此“低三下四”是为人民服务、是以民为本什么的,看来我错了。

如此迫使他们“低三下四”是否值得称道?就如懒汉,只说教勤劳的意义是不够的,而必须饿他几顿;又如惯盗,只说教浪子回头金不换还远不行,而必须关进监狱。

让他们如此低三下四,似乎应该大加推广发扬光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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