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寿险看似具备高杠杆或固定收益特性,但保险公司通过科学的精算定价、风险分散机制和长期运营策略,能够实现稳健经营,并非必然亏本。具体原因可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首先,精算定价的科学性是基础。保险公司在设计终身寿险时,会基于大量的历史数据(如死亡率表、疾病发生率表)和精算模型,对未来的赔付成本、投资收益、费用支出等进行严谨测算。以高杠杆的传统终身寿险为例,其保费定价遵循 “均衡保费” 原则 —— 年轻投保人缴纳的保费高于当期实际风险成本(即 “多交的部分” 形成储备金),而老年时缴纳的保费低于当期风险成本(用前期储备金弥补)。这种跨期分摊机制,使得保险公司能在长期内平衡赔付支出。同时,死亡率表会预留安全边际(如假设未来死亡率下降),避免实际赔付超出预期。
其次,风险分散效应显著。终身寿险的赔付触发条件是 “身故”,而死亡风险具有群体性分散特征。保险公司通过承保大量年龄、健康状况不同的投保人,使得实际死亡率接近精算假设的预期死亡率。即使个别保单发生赔付,也能通过多数未赔付保单的保费和投资收益覆盖成本。例如,100 万份 30 岁人群投保的终身寿险,短期内身故人数极少,保费和投资收益可积累为巨额准备金,足以应对未来几十年的集中赔付。
再次,投资收益支撑长期兑付。终身寿险的保费收取与赔付支出存在较长的时间差(可能长达几十年),保险公司会将沉淀的保费用于长期投资(如国债、优质债券、不动产、股权等),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这部分收益不仅能覆盖预定利率成本(如增额终身寿险的现金价值增长基于预定利率,实际投资收益若高于预定利率,差额即为公司利润),还能补充准备金。例如,若预定利率为 3.5%,而实际投资收益率达 4.5%,多出的 1% 即可成为利润来源。
此外,费用控制与定价缓冲机制也发挥作用。终身寿险的保费中已包含运营成本(如佣金、核保费用、管理费用等),且精算定价时会对费用率、投资收益率等设定保守假设(如假设投资收益低于实际可能,费用高于实际可能),形成 “安全垫”。即使实际情况略差于预期,也能通过缓冲机制消化。同时,监管要求保险公司维持充足的偿付能力(如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 50%),确保有足够资金应对赔付,进一步降低亏本风险。
综上,终身寿险的 “高杠杆” 或 “固定收益” 是基于精算科学、风险分散和长期投资的合理设计,保险公司通过多维度的风险管控和盈利模式,能够实现可持续经营,不会轻易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