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
3.主体要件,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构成;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二、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能减刑吗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符合以下条件的能减刑:
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2.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
减刑的程序:首先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其次,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哪些类型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类型如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