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优点在于:
(一)推定
不体现被继承人的意愿,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
(二)防流失
法定继承适用于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由法律推定被继承人的意愿,将其遗产转移给法定继承人,财产都在家族体系内流动。
(三)均贫富
遗嘱公开,可能导致家庭成员间的矛盾;按份分割,相对公平合理,不会将上一辈的矛盾留给下一代。
遗嘱继承、遗赠优点在于:
(一)定向传承
可以明确指定遗产的受益人,实现财产的精准分配,只是遗嘱的效力经常受到挑战。
(二)财产清单
立遗嘱时全面清点财产,避免遗产下落不明,可以列明所有遗产,方便继承人查明。
(三)灵活性强
完全体现被继承人的个人意志,遗嘱给不特定的继承人,或可以利于家族长远发展,而设立遗赠,则将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按照协议履行相应义务。
不论通过遗嘱、遗赠安排,还是不立遗嘱法定继承,是否减少家庭成员间的继承纠纷,还是要看被继承人生前的具体情况,毕竟每家情况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