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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处理流程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3-19

导读:

工地发生事故后处理流程包括停止施工并且组织人员离场、单位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且报告事故情况、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且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应急救援队伍开始急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进行评估。

一、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处理流程是什么

  工地发生事故后处理流程包括:

  1.立即停止施工,非救援人员一律迅速离开现场;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3.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4.应急救援队伍立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5.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作出评估结论。

二、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等级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处罚标准是什么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分以下情形处罚: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应急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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