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设计之大股东可以开除小股东吗?
更新时间:2022-08-12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章程设计:
公司可以在章程明确约定——在股东逃部分出资或未全面出资,经公司催缴在30个自然日内仍未补缴的,公司股东会可以决议将该股东欠缴出资对应的股权解除, 由公司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 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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