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该法律规定了异议登记制度,但是广州市直至2009年11月10日仍未正式受理登记,受当事人的委托,几经周折,合法合理争取当事人合法权益,终于促使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开创异议登记第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