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键医疗事实
患者基础情况:33岁女性,2025年5月9日因“颈肩胸背疼痛不适1周”至某中医院骨伤科就诊,诊断为肩背痛、颈痛。
治疗操作:医方当日对患者实施肩胛背部针刀治疗,但病历中无针刀操作记录(如进针部位、角度、深度等)。
病情恶化过程
术后24小时内:患者于5月10日15:24因突发呼吸困难至该院急诊,胸部CT显示双侧气胸(肺组织压缩>30%)。
处置措施:当日18:28急诊入院,行胸腔闭式引流术,术后予抗炎、化痰、平喘支持治疗,5月24日出院。
二、医方过错的法律定性
1. 违反针刀操作强制规范
操作记录缺失:
根据《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15条,针刀治疗需详细记录操作部位、进针角度、深度及术中反应。本案病历仅记载“予以针刀治疗”,未描述具体操作细节,违反病历书写强制性要求。
风险告知缺位:
针刀治疗可能引发气胸(尤其肩背深部操作),医方未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未告知气胸等并发症风险,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13条。
2. 违反解剖安全原则
操作部位高风险:
肩胛背部紧邻胸膜顶(肺尖投影区),针刀进针过深或角度偏差易刺破肺组织。规范要求避免垂直进针、控制深度≤2.5cm,但无操作记录佐证合规性。
禁忌症排查失职:患者消瘦体型(易胸膜粘连者)或既往肺部病史者气胸风险更高,医方术前未行胸部影像学排查,违反《针刀技术操作规范》术前评估要求。
医学作用机制
针刀操作不当 肩胛深部进针过深/角度偏差→刺破肺尖→肺泡破裂→气体漏入胸腔
病历缺陷 操作记录缺失→无法追溯技术过错;风险告知缺位→延误气胸早期识别与处置
笔者结语:本案通过锁定针刀操作无记录及风险告知缺失两项程序过错,结合气胸解剖机制,突破中医治疗“经验性操作”传统缺陷,确立医方主要责任。同类纠纷维权需重点审查操作即时记录完整性及并发症告知书面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