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某光等非法侵入住宅案
崔某系镇政府工作人员,2006年,崔某与同镇政府工作人员王某、朱某所管理社区的被害人逯某一直上访,造成信访压力,三人商议后,备好木棒、手电等工具,趁夜潜入被害人家中,对被害人进行殴打(构成轻微伤),后在当地派出所主持下达成和解,但并未撤销案件,2018年公安机关对崔某等人继续侦查,茌平县检察院以非法侵入住宅起诉至人民法院,在公诉时律师接受委托,积极同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沟通,提出辩护意见,本案经开庭审理,作出对崔某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