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王某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非法采矿罪等
更新时间:2022-04-26
案情介绍
辽宁省知名企业家王某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隐匿会计凭证罪、单位行贿罪等案,系属当地重大、复杂案件。涉及罪名多、涉案人数多、卷宗材料多、刑事辩护律师参与人数多。
辩护策略
马立喜律师作为该涉黑组织骨干成员张某某的辩护律师,通过多次详细查阅案卷材料,充分准备刑事辩护三纲即发问提纲、质证提纲、辩护提纲,认真研究非法证据排除相关法律法规和裁判案例等。对案件中的争点问题进行准确把握,进行积极主动的辩护。且严格根据本案的在案证据和事实,并在研习本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全案做无罪辩护。
判决结果
经过全面、认真、负责的刑事辩护工作,判决结果是部分指控事实成功无罪辩护,最终总和刑期仅为五年有期徒刑(其前一位被告人的总和刑期是十七年,辩护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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