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近日,马立喜律师代理的孙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取得显著辩护效果,本案系期货交易领域犯罪的一类典型案件。起诉书指控非法经营数额5.6亿余元,孙某某个人非法所得1500余万元。最终,孙某某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且指控的违法所得1500余万元未被认定,罚金仅40万元。判决作出后再有两个多月,孙某某就将重获人身自由。
案情简介
孙某某系某集团公司董事长,起诉书指控该公司以许诺“实盘考核通过即可成为公司正式员工”等条件为诱饵,引诱应聘人员以学员身份在金融平台上入金进行外汇保证金交易,以此获取学员在金融平台手续费佣金。所代理的金融平台客户入金合计842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6亿余元,孙某某本人非法所得1500余万元。
部分争点问题
办案过程中,律师就本案所涉专业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就案件争点问题进行了反复推敲,厘清了案件事实,确定了无罪辩护思路。
本案涉及金融平台及孙某某的具体行为是否属于期货“交易”行为、2022年8月1日生效的《期货和衍生品法》所规制的推介和招揽等行为,是否处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条中“相关活动”的涵射范围、代理境外金融平台并招揽他人通过此平台于境外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是否属于我国刑法规制的对象等等。律师依法对上述争议问题进行了系统地论证。
案件结果
孙某某虽然没有被判处无罪,但有期徒刑两年、罚金40万元已经达成了他的辩护目标。另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罚金数额为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本案起诉书指控孙某某1500余万元的违法所得并未被判决认定,由此,便直接为孙某某减少了罚金损失约数千万元。
孙某某本人及家属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并表示不会上诉,案件画上了较为圆满的句号。律师在本案的辩护中再次实现了有效辩护,也展现了追求卓越、不负重托的办案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