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蔡爱萍律师
山东-济南
从业13年 主办律师
83
好评人数
6220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拖了5个月的血汗钱终于到手了
更新时间:2022-03-18


案情简介:张某2016年5月入职用人单位,从事钳工切割岗位。因为疫情原因导致用人单位自2020年开始不能正常发放工资,在2021年3月份到2021年8月30日,此期间的工资一直没发放。不得已申请人在8月30日提出离职。但是拖欠的工资一直没有履行。不得已申请人找到本律师主张维权。

办案经过:接受本案件后,经过与当事人本人沟通,了解到,申请人自入职开=,用人单位就没有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并且一直拖欠工资。

当事人最基本的诉求就是能要求工资就可以。但是根据沟通可以除了给当事人要回工资,还可以要求确认在职期间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补缴此期间的社会保险),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以及加班费。

该案件立案后,经过与当事人多次沟通以及与用人单位方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当庭一次性将调解款项支付给申请人。该案件取得较为满意的结果。

总结:在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时候,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可以立即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员工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直接走人就可以。同时,员工在用人单位不能与自己签的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随时保留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证据比如: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的、考勤记录、工资流水等等相关证明。

用人单位在录用劳动者的时候一定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者入职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缴纳。在公司经营困难不能正常发放情况下,一定要和劳动者进行协商,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告知员工,并且协商工资发放时间。争取让员工理解公司目前暂时的困难。现在劳动者维权意识都和高,不要抱着侥幸心理。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亲办案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