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逾期快2年不还的货款,您还在犹豫不决,起诉吧,怕撕破脸!不起诉吧,遥遥无期!借给别人的10万元借款,有朋友保证,但始终要不回来,听说打官司有期限限制,但又不知道期限具体怎么规定的!诉讼有时效,主张须及时!否则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哦!今天,律师结合案例给您说说诉讼时效的问题。
真实案例2010年3月26日,詹某甲在安徽省宣城市某农机公司购买了一套农机机器,欠下余款20000元未还,双方约定于2010年8月付清,并由詹某乙承担保证责任。此后,詹某甲和詹某乙均未再偿还货款。
2015年9月7日,宣城市某农机公司向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对两被告詹某甲、詹某乙的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偿还农机款20000元。
律师怎么为两被告代理律师接受两被告委托后,发现宣城市某农机公司申请了两个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宣城市某农机公司曾在起诉前多次向两被告追讨农机款的事实。庭审中,律师充分利用交叉询问的技巧,让法官发现两个证人在追债时间、地点以及追债人等诸多细节的陈述上自相矛盾,基本可以断定两证人追讨货款的事实系虚构伪造。
法庭辩论时,律师发表三点意见:
1、宣城市某农机公司对詹某甲的诉讼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是2年,但本案从原告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即从2010年8月起算,至起诉时已满5年时间,依法不应保护。
2、宣城市某农机公司没有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本案诉讼时效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况。
3、宣城市某农机公司既没有和詹某乙约定保证期间,也未在6个月以内向詹某乙主张承担保证责任,为此,詹某乙依法免除保证责任。
综上,应依法驳回宣城市某农机公司的诉讼请求。
结果是酱样子的…宣城市某农机公司迫于败诉压力,主动放弃,向法院撤回对两被告的起诉,至今没有再起诉。
不想打官司过期,看看下面知识一、诉讼时效期间是多长时间?
1、两年,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民法总则(草案,尚未通过、颁布)》将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修改为三年,以整体加强对民事权利的司法保护力度,请关注“微律说法”微信公众号,随时留意立法动向!)。
2、一年,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三年,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
4、债务人没有抗辩债权过期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5、二十年,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这是诉讼时效的绝对最长期限(但上述第4种情况除外)。
二、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起算?
1、通常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为了让被性侵的未成年人得到更有力的司法救济,《民法总则(草案,尚未通过、颁布)》规定,对遭受性侵的未成年人,可以从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2、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且依法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实践中,大量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般出借人可以不受期限限制地随时主张借款人还款,但从第一次主张还款之日起就要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了。
4、上述所有期限的起算时间受以下限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这是诉讼时效的绝对最长期限。
三、诉讼时效期间能中止和中断吗?
1、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四、超过诉讼时效的后果?
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即官司打不赢。当然了,如果债务人愿意继续履行债务,法律也是不会干涉的,并且债务人自愿履行后不得再以超过诉讼时效而反悔。
五、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限和诉讼时效期间?
1、连带责任保证人的保证期限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为六个月(有约定的,一般按约定期限)。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限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开始起算。
3、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4、保证期限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但诉讼时效能按上述情况而中止、中断。
5、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