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车辆买卖协议律师函
崔珍
律师
响应时间 一小时内
已服务 1.23万人
陕西
主办律师
从业10年

2014)西江函字第00X1

致:西安XXX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自:陕西朱西江律师事务所

敬启者:崔珍 律师

有关:车辆买卖协议付款事宜

陕西朱西江律师事务所是经陕西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备案的法定法律服务机构,有权就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的事件及/或行为发表法律意见及/或进行相应之法律行为。

陕西朱西江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下称“我方当事人”)XX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就贵公司与我方当事人就车辆买卖协议付款一事致函如下

根据我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2014年8月22日,我方当事人与贵公司签订《车辆买卖协议》,双方约定车辆作价W万元整,自2013年8月1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分24个月支付,每月15号付T元整,逾期支付每日3%的违约金。贵公司每月仅支付t元,我当事人本着友好合作基础上,并没有追究,但是贵公司自2014年1月15日支付完车款后,再无支付任何款项。我方人多次与贵公司协商,贵公司一再拖延。

基于上述事实,我方当事人今特授权本律师致函阁下,郑重催告阁下务必在2014年3月27日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车款以及违约金,否则本律师将根据我方当事人的授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贵公司违约责任。

届时,贵公司经济利益将受到损失,公司信用也大为降低。

陕西朱西江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 月 日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说说您遇到的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电动摩托车是否为机动车?
0人浏览
法律意见书
0人浏览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征地款)纠纷
0人浏览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0人浏览
关于luXX工伤认定办案心得(法律顾问篇)
0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