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
王卫永律师
主办律师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简介
执业证号:
14401*********583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执业地区:
广东-广州
(接受本市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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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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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办案例
共
6
件案例
民事相关
6件
最新
民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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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记录
在线解答
购买房产后未拿到房产证想转让可以吗?
[律师回复]
以往的做法,未取得房产证的物业若要进行转让,只要业主提供购房发票、完税证明及开发商签出的“同意转让证明”即可进行交易(若开发商破产的,买卖双方到房管局交易中心签署“具结书”,说明买方在知情情况仍愿意购买也可进行交易。 05年5月11日后,国家七部委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规定: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 (控制的严格)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但实践中还是存在转让的情况,有其特殊的操作手法,这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设计房屋买卖合同,即使以后办不出证或者很久之后办出证,一样可以出卖人的权益不受损失。
王卫永律师
2009-02-18
何时申请强制执行不过期?
[律师回复]
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此条规定了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统一为两年,之前旧民诉法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间区别自然人和法人。一方为自然人的申请执行期限为一年,双方都非自然人的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并且本条明确规定,申请执行时效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王卫永律师
2009-02-18
房屋赠与需要交税吗?
[律师回复]
对于赠与房产,业主可不必交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但需缴纳相应的契税和其他手续、工本等费用。 持双方的继承、赠予公证书,连同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夫妻双方共同出让等证明,到地税局直接办理完税手续即可。 具体来讲就是先要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赠与过户。 需提交材料: 1、 房屋所有权证; 2、 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4、 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 5、 赠与公证书; 6、 产权界定卡复印件; 办事程序: 1、 赠与双方本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赠与公证书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 2、 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持填写后的赠与申请审批书及其他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 3、 工作人员内部作业。 4、 赠与双方交纳契税、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 5、 约定时间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王卫永律师
2009-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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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取
1
枚
资深行家Lv1
累计发布亲办案例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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