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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借据加盖项目部印章不构成表见代理
民间借贷借据加盖项目部印章不构成表见代理—杭州中院(2015)XX字第XX号再审案评析赵吉城【前言】项目部属于施工企业针对具体工程项目而设立的专门职能机构,其项印章使用的效力范围应当仅限于与该工程有直接关联的生产经营行为。对于民间借贷等超出项目部设立初衷和目的的民事活动,未经企业明确授权而加盖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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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印章系伪造,企业仍被判担责
印章系伪造,企业仍被判担责----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申425号案评析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赵吉城【前言】通过往期的案例评析可知,最高院在审查协议生效与否时,注重审查实质要件而非形式要件。即使协议上加盖的印章已由生效刑事判决书确认系伪造,只要现有证据能够认定各方达成真实意思表示的合意且符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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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30
案例评析:建设工程以送审价为准的适用要件
案例评析:以送审价为准的适用要件----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一终字第33号案评析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赵吉城【前言】2013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就“时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万郡房地产(包头)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该案对于落实“以送审价为准”支付工程款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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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30
明确法务工作定位,体现法务工作价值 —以一位工程律师的角度谈对建筑企业法务工作的一点思考
前言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国家对建筑行业在法律法规、政策上不断提出的新要求,如何在当前日益动荡和渐趋激烈的房地产市场存活下来并成功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是我们大多数建筑企业的迫在眉睫的任务。而在此过程中,法务工作不仅作为企业对外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更是对内强化管理,提升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并在其中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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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3
施工企业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法律实务分析
【摘要】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施工企业缓解现金流减少,流动资金周转紧张问题的重要渠道。然而,我国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起步较晚,缺乏针对性的立法规范,加之建设工程合同有其区别与一般商事合同的特殊性,使得施工企业通过应收账款保理渠道进行融资时会产生诸多法律风险。本文系通过对工程领域保理合同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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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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