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青律师文集
杨小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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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有多份遗嘱,效力如何认定
遗嘱人生前如果立有多份遗嘱处分其遗产,这几份遗嘱的内容有相互矛盾的地方,在其去世后,应以哪份遗嘱为准,继承人应按哪份遗嘱去继承遗产,应当考虑三个问题:首先是多份遗嘱在形式上和内容上是否是一份有效遗嘱;其次是各份遗嘱的效力强弱;最后是订立遗嘱的时间。一、关于遗嘱是否有效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有五种
法律随笔
2013-07-23
个人受赠房屋税务处理
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下发《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明确了无偿赠与房屋产权除三种情形赠与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外,其他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通知表示,个人无偿赠与房屋有三种情形不征个税,一是房屋
法律常识
2013-07-18
关于遗产继承的常见法律问题
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几种?依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定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
法律常识
2013-07-18
继承人范围及顺序
我国继承人范围与民法上的近亲属范围是不一致的,前者比后者少了孙子女、外孙子女。其原因在于代位继承制度的存在,使孙子女、外孙子女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成为不必要。具体如下:一、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又第一顺序
法律常识
2013-07-18
遗产范围
一、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3.基于特定身份所享有的财产权,在本人死亡后,其继承人不
法律常识
2013-07-18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常见的问题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该如何提出?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30条的规定,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在一审
法律常识
2013-07-18
离婚后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
离婚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商解决变更,另外一种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需要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同时也要考虑离婚时,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及社会生活状况。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离婚时协商或
法律随笔
2013-07-18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子女抚养权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由谁进行,依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确定。综合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法条见:《婚姻法》
法律随笔
2013-07-18
离婚期间怎样预防财产转移?
当进入离婚诉讼时,一方往往尽量转移或隐瞒夫妻共同财产,造成另一方财产受到损失。如何避免和防范财产被转移,笔者拟对离婚族提个醒。一、要注意收集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就离婚案件而言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1)对房屋等不动产或其它需要进行所有权登记的
法律随笔
2013-07-18
如何办理离婚
一、离婚的两种方式根据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律法规,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履行相关的法定手续。公民只有通过下述两种途径才能解除婚姻关系,不存在分居多长时间就可以自动离婚的说法。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协议离婚、诉讼离婚。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向婚姻登
法律常识
201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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