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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员工在跳槽前有什么法律义务?

找法网原创 2016-11-30 11:51:03

在职场上,每个人都想寻找一份满意的工作,如工资高、福利好、能晋升空间、提高自身技能的工作。员工找到一份好工作后,打算跳槽过去,但不知道不能够随意任性离职,容易跟原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甚至对簿公堂。那么跳槽员工在跳槽前应该尽到哪些法律义务?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跳槽前如何辞职。

跳槽员工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辞职

跳槽员工在就职期间,找到一份新工作,想要原用人单位的职位时候,他应该提前三十天向上级领导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申请。

在试用期内,员工想跳槽到另一家用人单位,他提前三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跳槽员工离职时应进行工作交接

跳槽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经过跟用人单位协商后,双方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解除时候,员工应该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如将办公用品交还,将工作相关文件移交给接替人员等。原用人单位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一定时间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在特定情况须支付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了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违反约定,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数据不能够超过培训费用,也不能支付超过服务器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用人单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如违反该条款,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自主选择跳槽,在跳槽前应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然后进行工作交接,还要注意竞业限制条款、服务期限协议等情况,违反这些条款,劳动者要支付违约金。协议约定违约金过高的情况,建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行的话,建议请律师介入。详细信息可以点击右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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