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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补偿金时 别被公司“坑”了

2014-06-10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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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每个月,发工资的日子,就是上班族们最期待的时候。但是,公司打到你银行卡上的钱真的就是全部工资吗?有很多公司认为,加班工资、津贴、奖金等不计入工资范围,因而在计算经济补偿金以及工伤赔偿时,只...

  每个月,发工资的日子,就是上班族们最期待的时候。但是,公司打到你银行卡上的钱真的就是全部工资吗?

  有很多公司认为,加班工资、津贴、奖金等不计入工资范围,因而在计算经济补偿金以及工伤赔偿时,只计算员工的基本工资。然而,根据国务院《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指出,除了基本工资,工资还应该包括津贴、奖金等六个部分。

  案例 15000元还是2500元经济补偿金只是基本工资吗

  唐某在一家小型互联网公司做销售已经一年多了。这一年来,他的业绩一直保持在部门10个人的中等偏上水平。就在3月初,因为公司业务整改,需要裁员,缩减规模,销售部需要裁掉3个人。

  人力资源部门来谈话劝退,唐某觉得自己的工资不高,离开也不可惜,就答应了。半个月前,公司决定解除与小唐之间的劳动合同,并答应给予小唐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小唐表示同意。但是,双方在经济补偿金数额上产生了分歧。

  小唐在该公司已经工作满一年,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而小唐每月到手的工资平均有5000元左右。其中,基本工资是2500元,绩效工资2000元左右,还有500元是津贴和奖金。而公司认为,小唐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2500元,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应为2500元,而小唐认为自己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应为5000元,双方在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上争执不下。

  解析 绩效工资、奖金属于工资部分

  律师表示,奖金、津贴、补贴都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自然要把这些计入解除合同。小唐的绩效提成工资加上奖金和基本工资2500元,合计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应为5000元。

  据了解,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组成包括六部分:

  一、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二、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因此,在小唐的案例中,在计算公司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时,计算基数指解雇前十二个月,职工所有收入的月平均工资。也就是包含加班工资、津贴、补贴。

  但是律师提醒道,停工留薪期,也就是工伤期间的工资,包括奖金、津贴,但是不包含加班工资。“如果,小唐不幸在进单位第7个月受伤。受伤前6个月,工资总额18000元,但有6000元是加班工资,应扣除6000元加班费。那么,小唐受伤前,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在小唐停工留薪期內,公司应支付他的月工资为2000元。”

  案例2 实发工资“缺斤少两” 服装费、体检费也从里面扣

  包某是杭州下沙某食品加工公司的流水线员工。去年6月她来到公司面试,并最终和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上规定,她每月的基本工资是2500元,公司提供住宿。正式入职后,公司给每个人配了两套工作服。

  一个月后,包某收到银行的短信通知,公司发了2100元的工资,比劳动合同上规定的数目少了400元。包某询问过后得知,扣除五险,其中工作服扣除150元,而月中公司发的200元高温补贴也算是工资的一部分。服装费、高温补贴,再加上五险,再加上到手的2100元,共计2500元。包某觉得自己被公司骗了。因为当初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只说2500元还没有扣除五险,但是没说服装费、高温费也包含在内。

  到了今年4月份,公司组织体检。到了上个月中旬,包某发现,4月份的工资居然只有2000元。而厂里其他员工也说这月的工资出奇地少。经过打听后才发现,原来体检费是在工资中扣除了。为此,包某和其他的几位员工都不服气,集体罢工,向公司表示抗议。

  解析 工服费、高温费等不计入工资范围

  对于薪酬的组成部分,律师表示,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有三类公司支付的钱不属于工资部分:一、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二、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三、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而包某所在的公司因为当月发放了工作服以及高温费而在原合同约定工资上扣除相应的金额,这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公司要求补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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