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具备特定情形,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签订。具体为: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法定可解除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旦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除非具备法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否则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直至出现法定的合同终止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