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2013-03-11 11: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小张和A公司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工资1000元,转正后2000元,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A公司以试用期间证明小张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小张可以主张什么权利?1、试

  小张和A公司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工资1000元,转正后2000元,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A公司以试用期间证明小张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小张可以主张什么权利?

  1、试用期最长应当为两个月

  2、试用期工资应为1600元

  3、第47条规定的补偿金

  4、第87条规定的双倍赔偿

  5、第40条规定的“代通金”(指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即用支付金钱的方式代替通知义务)

  所以,小张可以要求A公司给付两个月试用期工资差额600元+600元=1200元,一个月工资差额1000元,补偿金半个月工资1000元,双倍赔偿金2000元,“代通金”一个月的工资2000元,共计7200元。

  编辑推荐:

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办理

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办理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338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