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房屋预告登记的效力

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物权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物权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办理。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办理。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如:张三2008年7月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预购了一套住宅,首付了40%的房款并签定了合同,按照规定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合同备案。之后,双方按照约定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2个月后,开发公司又将该房卖给李四,2008年12月,该房通过竣工综合验收,李四凭购房发票、合同等材料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有效保护了张三享有该房的请求权。

物权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243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物权法律师团,我在物权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