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杜女士称通过快递公司运送来的两瓶红酒收货时少了一瓶,之后快递公司冒充消费者签单,拒绝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称,运送酒类违反了公司的规定,但是否认了快递人员冒充消费者签单的行为。
沈阳市民杜女士5月24日委托杭州朋友通过德邦物流快递公司邮寄了两瓶红酒,等到杜女士收货时发现少了一瓶。杜女士说,当德邦物流的快递员把红酒送来时,红酒的包装箱已经被打开了,包装箱里只有一瓶红酒。
由于快递来的红酒少了一瓶杜女士并没有在签收单上签字。
杜女士说,德邦物流的快递员称按照规定公司是不允许快递酒类的,所以在运送物品一栏上填写的运送物品是耗材,“德邦物流按照耗材的最高保价金额2000元为我快递的两瓶红酒进行了保价。”杜女士说。
杜女士称,自己的两瓶红酒是5月2日在澳大利亚的机场免税店购买的,“一瓶红酒价值350澳元,折合人民币2100元,要是在国内买的话大概要6000多。”
拒绝收货的第二天,杜女士的手机收到了货物已经签收的短信,杜女士随后查询了德邦物流的网站,网站上也显示杜女士的订单已经签收。这时杜女士意识到自己的收货单被物流公司的人冒签了。
由于快递的红酒丢了一瓶,于是杜女士要求快递公司赔偿。
杜女士说:“德邦物流不同意按照当初的保价金额进行赔偿,他们的工作人员说最多只能赔给我500块钱。”
德邦物流上海总部的工作人员称,公司的规定是不允许运送酒类的,“我们会对这件事情进行调查。”
将杜女士反映的物流公司工作人员冒充消费者签单的行为向总部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介绍,上海总部的工作人员称,公司并不存在快递员冒充消费者签单的行为,“这种事情是绝对不可能有的。”
对于反映的最多只能赔偿杜女士500元的情况,德邦物流上海总部的工作人员也给予了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