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5月12日寄一票DHL到法国公司
当时快递实际重量为7KG,不知道为什么客人告诉我要收2142.34欧元。 鉴于这个离谱的费用,客人拒付了。
改预付,但费用也要11036.25元,这也是个离谱费用。
请问1,DHL收件员没有义务提醒我们是按体积还是按重量计费的?
2,如果双方拒付,DHL起诉我们,我们有几层把握?
备注:因为客人没有到付帐号,所以我们是用我们自己的帐号担保的,还签了个到付保函-如果客人不付就我们付。 我热恩为这样的后果和他们收件员没有提醒也有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