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2019-05-03 00: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宪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宪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国家立法权。宪法规定?quot;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具体包括:制定和修改除应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立法权。宪法规定?quot;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具体包括: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在不与该法律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二)、法律解释权。凡是关于宪法、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定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或加以补充。这种解释补充规定和被解释、补充的法律规范本身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监督权。包括监督宪法的实施和国家机关的工作。包括监督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依法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委提出质询等。

  (四)、决定权。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有权批准自治区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决定特赦;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

  (五)任免权。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名,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院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等等。

  (六)参与全国人大的组织工作。包括主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召集全国人大的会议;决定延长本届全国人大的任期;主持全国人大的预备会议;审查代表资格;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领导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等。

  (七)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

宪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636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宪法律师团,我在宪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大家都在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是什么?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是什么?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具体如下: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十三)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