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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是什么?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是什么?

其它综合
2021-03-02 10:45:2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具体如下: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十三)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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