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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保育员、家庭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2019-02-28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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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的国育技通职服家颁庭服业保国业家能发于国的家发颁劳动部文件劳部发[1995]396号—————————————————————关于颁发保育员、家庭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

的国育技通职服家颁庭服业保国业家能发于国的家发颁劳动部文件
劳部发[1995]3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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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保育员、家庭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教育管理部门,解放军总参谋部军务部、总后勤部司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劳动力管理的需要,完善我国职业技能签定制度,劳动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保育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试行)》和《家庭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试行)》,现颁发试行。
主题词:职业 技能 标准 通知
抄送:各计划单列市及广州、武汉、哈尔滨、沈阳、成都、南京、西安、长春、济南、杭州市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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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办公厅 1995年 l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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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标准
保 育 员
(试行)
职业定义: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
适用范围:各类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
等级线:初级、中级、高级。
培训期:初级—年,中级—年半。
初级保育员
知识要求:
1.了解婴、幼儿生理特点、生长发育规律的基本知识。
2.了解婴、幼儿心理特点、发展规律的基本知识。
3.了解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掌握常见病及4种传染病的预防、隔离期及简单护理知识。
4. 了解婴、幼儿一日生活常规,所在托幼园所(保育机构)安全、卫生保健制度的内容、要求及工作程序。
5.了解保教结合的意义及婴、幼儿教育的原则、方法。
技能要求:
1.按保育工作程序管理本班婴、幼儿一日生活,进行婴、幼儿 洗、进餐、饮水、睡眠、大小便等生活保育,确保婴、幼儿的生命安全。
2. 能完成室内外卫生清洁工作,进行日常消毒工作(包括毛巾、餐具、饭桌、便具、玩具等),管理本班设备、用具及婴、幼儿衣物等。
3. 进行晨、午、晚检,能及时发现婴、幼儿的情绪变化和身体异常变化,鉴别2—3种常见病,简单处理常见的意外损伤。
4. 配合教师组织教育、游戏、体育活动,做好教、玩具材料等用具的准备及整理。
5。遵循保教结合的原则,坚持正面教育,培养婴、幼儿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和独立生活能力。
中级保育员
知识要求:
1. 掌握婴、幼儿生理特点、生长发育规律。
2.掌握婴、幼儿心理特点、发展规律;了解特殊婴、幼儿心理特点。
3.掌握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和常见病、8种传染病的症状、预防、隔离期及一般护理知识;了解特殊婴、幼儿保健、护理知识。
4.掌握婴、幼儿一日生活常规和所在托幼园所(保育机构)安全、卫生保健制度的意义,掌握其内容、要求及工作程序。
5.掌握保教结合原则的内涵,掌握婴、幼儿教育的原则、方法。
技能要求:
1.按保育工作程序管理各年龄班婴、幼儿一日生活,根据婴、幼儿生长发育规律和个体差异,采取适当的措施,促进要、幼儿正常生长发育。
2. 较好地完成室内外卫生清洁工作,会配制常用消毒液,进行日常消毒工作(包括毛巾、餐具、饭桌、便具、玩具等),并在保健人员的指导下对传染区进行消毒。
3.熟练地进行晨、午、晚检,根据婴、幼儿情绪、身体异常交化,发现2—3种传染病,鉴别4—5种常见病,简单处理4—5种意外损伤;能护理特殊婴、幼儿,并做有关记录。
4.灵活地配合教师组织教育、游戏、体育活动,有一定的组织教育能力,根据本班婴幼儿特点和活动需要,制作简单教、玩具。
5. 贯彻保教结合原则,坚持正面教育,培养婴、幼儿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和独立生活能力,纠正不良习惯。
6.写出本班学期保育工作计划和总结,指导初级保育员工作。
高级保育员
知识要求:
1,熟练掌握婴、幼儿生理特点、生长发育规律。
2.熟练掌握婴、幼儿心理特点、发展规律;掌握特殊婴、幼儿心理特点。
3,熟练掌握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和常见病、11种传染病症状、预防及隔离期、护理知识,掌握特殊婴、幼儿保健和护理知识。
4. 熟练掌握婴、幼儿一日生活常规,所在托幼园所(保育机构)安全、卫生保健制度的内容、要求及工作程序。
5.熟练掌握保教结合的原则及教育方法。
技能要求:
1.按保育工作程序熟练管理各年龄班婴、幼儿一日生活,做到既面向全体又注重个体差异,根据婴、幼儿生长发育规律,及时采取措施,促进婴、幼儿正常生长发育。
2. 熟练完成室内外卫生清洁工作,熟练配制消毒液,进行日常消毒(包括毛巾、餐具、饭桌、便具、玩具等)。
3. 熟练地进行晨、午、晚检,根据婴、幼儿情绪、身体状况等变化发现问题,并采取适当措施;积极预防常见病、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措施得当;简单处理6—3种意外损伤。
4.有组织本班教育、游戏、体育活动的能力,根据本班婴、幼儿特点,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
5.具有组织、管理保育工作能力,能指导初、中级保育员工作。
6. 具有总结工作经验的能力,能独立撰写专业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标准
家庭服务员
(试行)
职业定义:为所服务的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病人;根据要求管理家庭的有关事务。
适用范围:常住或计时性家庭服务。[page]
等级线:初级、中级。
培训期:初级半年,中级一年。
初级家庭服务员
知识要求:
1. 了解日常礼仪基本知识。
2.了解环境和家庭卫生常识。
3.了解服务地区及服务对象的风俗习惯。
4.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常识。
5.了解常用纺织品的特性。
6.了解日常便餐烹饪技术的基本知识。
7.了解一般常见病的护理知识。
8.了解服务地区医院就诊常识。
9. 了解婴幼儿、老人、病人的一般饮食特点及护理知识。
技能要求:
1.能正确使用家用电器。
2. 能购买日常生活用品、食品。
3.能管理一般家庭日常生活费用开支。
4,掌握不同材料纺织品的洗涤、熨烫、保管方法。
5.能制作家庭日常饭菜和便宴。
6.能照护幼儿、老人、病人的日常生活。
7.能教育儿童初步识数、识字及唱简单儿歌。
8.能护理一般病人并对传染病消毒与隔离。
9.能正确使用心脏病保健药盒。
中级家庭服务员
知识要求:
1.熟悉社交礼仪常识。
2.懂得一般法律常识。
3.了解一般心理学基础知识。
4,了解一般营养学基础知识。
5.了解一般美学基础知识。
6.掌握一般纺织品的特性。
7.懂得一般花、鸟、鱼、虫养护的基本知识。
8.了解一般常见病的症状及护理知识。
9. 了解一般突发性急症的症状及处理知识。
技能要求
1.简单居室的日常整洁与布置。
2. 一般来客的接待与日常吃、住、行的安排。
3.协助家庭安排日常生活与一般社会活动。
4. 能够阅读报刊文章,辅导、陪伴少儿或老人学习。
5. 陪护少儿、老人或病人外出活动,并能处理有关事宜。
6. 能管好用好日常生活费用。
7. 能按照服务地区与服务对象的饮食习惯,制作日常饭菜和便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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