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外国法的适用与本国公共秩序相抵触时,排除或否定外国法的作用。
2、由于涉及国家或社会的重大利益,道德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对特定的问题必须直接适用内国法的某些强制性规定,从而排除了外国法的适用,即肯定适用内国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