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我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游览景点做相应调整,甲方(旅游者)无异议。”
点评:《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据此,非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旅游经营者不得单方变更合同。而上述条款设定旅游经营者可以单方面以任何理由变更合同,且旅游者不得提出异议,排除了旅游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侵害了旅游者的公平交易权。